石守超调研督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09-11 17:39  

9月9日—1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石守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武胜关镇及芦花湾村,调研督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石守超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武胜关镇及芦花湾村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重点了解新时代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工作情况,充分肯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所做的工作,并针对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石守超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章赋予的政治之责,是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系,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责意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列明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对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   

石守超强调,要按照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石守超要求,政治站位要再提升,时时处处事事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对标对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真正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要再压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要把责任内容清单化,责任清单日程化,责任日程纪实化;“严”的主基调要再突出,在学习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要全面从严,坚持严在平时、严在经常;制度笼子要再扎紧,严格落实、严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用制度管党治党。

石守超还就芦花湾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和孝子店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和“代表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


融媒体记者:邓海  

责任编辑:王译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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